归来吧 我的朋友们 ——与海外朋友分享我的归国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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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怀临注:弯曲评论现在与大宋中组部的千人计划网站是战略伙伴关系。因此会定期的发布一些海龟,海草,海带的消息。当然,这些海blah blah的观点并不代表弯曲评论的观点:-),也不代表陈首席的观点:-)】

归来吧 我的朋友们

——与海外朋友分享我的归国心路

【序:这篇感性文章写于今年八月初,在北戴河参加千人计划专家休假活动,与朋友们分享经历,畅叙未来,豪情满怀,有感而发。时隔三月,重读此文,感觉 依旧。最近,一个意外事件在媒体和民间传得纷纷扬扬,也牵动了很多关心我的朋友们的心,过去两个星期不只一次有朋友通过短信、电话、电邮的形式劝我回美 国,但更多的朋友鼓励我坚持下去。非常感谢你们的关心!你们的支持是我的动力源泉之一。我也一次次告诉朋友:从决定回国那一天起,就从未考虑过任何退路。 谨在此通过此文,与关心我的海内外朋友分享我的一点心路。】

我的中学和大学时光都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度过的。那个年代,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之初,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价值观念很快更新、人人上进唯恐落后。那时的一些流行歌曲也充分反映了时代色彩、给人以希望!

我特别喜欢张枚同作词、谷建芬作曲的一首歌《年轻的朋友来相会》,唱起来激昂、豪迈、向上、催人奋进:

……

啊,亲爱的朋友们,美妙的春光属于谁?

属于我,属于你,属于我们八十年代的新一辈!

再过二十年我们重相会,

伟大的祖国该有多么美!

天也新,地也新,春光更明媚,

城市乡村处处增光辉。

啊,亲爱的朋友们,创造这奇迹要靠谁?

要靠我,要靠你,要靠我们八十年代的新一辈!

但愿到那时我们再相会,

举杯赞英雄,光荣属于谁?

为祖国,为四化,流过多少汗?

回首往事心中可有愧?

……
刚学会唱这首歌的时候,我年仅15岁,当时觉得20年是那么的遥远!

一转眼,28年过去了!今年4月25日,清华大学99周年校庆,也是我们1985级本科生入学25周年及毕业20周年纪念。当天上午,五百多名85级的同学校友欢聚于清华大学主楼报告厅,同声高唱这首老歌。我们唱得百感交集、心潮澎湃,有的同学热泪盈眶。

正如歌词所唱,二十年后,祖国多美好!巨大的变化随处可见,中国在崛起,中华民族正在实现伟大复兴。举杯赞英雄,光荣属于谁?创造这奇迹靠的是谁?我们回首往事心中可有愧?

和许许多多海外的朋友们一样,在我回到清华工作之前,每次回国探亲或开会,总会被国内日新月异的发展所打动,总是心情激动、也常常会联想到自己的将 来。每次乘飞机离开祖国的时候,总有种说不出的惆怅,内心深处有种萌动。中国在全速发展,国内的同龄人脚踏实地的推动着她的前进;我不想只做一个大洋彼岸 的旁观者。

大约十年前,我开始与母校的生物系接触。2003年起,成为母校的讲席教授组成员,定期讲学、帮助人才引进。虽然做了一点工作,但因为时间有限、又不能随叫随到,对母校的帮助很有限。

2006年5月,时任清华党委书记的陈希老师找到我,直接了当地邀请我全职回国工作。我怦然心动,这不正是我多年来梦寐以求的事情吗?!考虑了一天之 后,我郑重回复陈希老师:我可以全职回清华。但当时我在普林斯顿的实验室有十多个博士后,六个博士生,还有两个实验员。每年直接的科研经费150万美元、 总经费超过200万美元。一下子关掉这样一个庞大的实验室既不负责任、也不可能。于是我开始了好事多磨的过渡期。2007年,我在清华工作了5个多月。 2008年初,我开始在清华全职工作,并于当年辞去了普林斯顿大学的终身教职。2009年5月,妻子卖掉了在美国的房产,带着5岁的双胞胎儿女举家回到清 华园与我团聚。

我的回国过程,看似轻描淡写,其实经历了许许多多的风风雨雨。我常常想大声地对关心我的朋友们说:不容易!真的不容易!!这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我清 楚。多少次的误解和委屈…多少次的打击和挫折…又有多少次的喜悦和欣慰…在2008、2009两年,每天半夜一个人骑车回家的路上,我唱得最多的一首歌是 《少年壮志不言愁》,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峥嵘岁月,何惧风流?

几度风雨几度春秋

风霜雪雨博激流

历尽苦难痴心不改

少年壮志不言愁

金色盾牌热血铸就

危难之处显身手 显身手

为了母亲的微笑

为了大地的丰收

峥嵘岁月何惧风流

回国过渡的过程中,想得最多的问题就是:人为什么活着,什么最重要?我一次次问自己,一次次说服自己:是为了内心最深处的安宁与满足!回国前,吃的、 穿的、用的、房产汽车,我都有了;学术地位、荣誉奖项,我也有了;还有一对活泼可爱的双胞胎儿女和一个温馨和睦的家。但我的内心总觉得缺少点什么东西,总 是怅然若失。我缺什么?缺少的是对祖国的回报,缺少对自己求学时期信念的坚持,缺少让我振奋的直接帮助同胞的成就感!游子归乡、报效生我养我的祖国,报答 血脉相连的父老乡亲!这是最自然不过、也最让人自豪的成就感!

八十年代中后期,我在清华园读书,最让我们清华学子激励的一句话就是“为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那时,我们豪情满怀,憧憬未来,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我们郑重相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任重道远,行胜于言!

2001年,我和王晓东在赶赴北京开会的飞机上长谈,他讲了一句我永远也忘不了的话,“一公,我们都欠中国至少15年的全职工作。”这句话平平淡淡地 说出,却让我心情很难平静。清华园的情景历历在目,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豪言仍在耳旁萦绕。是啊!我们的小家富足了,可我们的同族同胞呢?对我们寄予厚望的 父老乡亲呢?!我出生在郑州,幼年成长在驻马店。虽然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十二年,我至今也忘不了小学常识课老师对我寄予期望的目光和对我讲的一句话,“施一 公,以后你可得为咱驻马店人争光啊”。

纵有万语千言,难诉心中思念。全职回国后,我很想重回驻马店看看昔日的恩师、同学、邻居、朋友。但我却总是忙,至今也还没有顾得上。但远在千里之外的 驻马店,却常有老同学给我寄来节日祝福;已有近三十年未见面的小学朋友张国庆多次的问候也让我从心里感受到温暖和厚望。在我心里,已经无数次地告诉我远在 河南的乡亲们,“我回来了!我回来了!我会为驻马店、为河南、为祖国争光!” 这种浓浓的思乡、恋乡之情不仅激励我奋进、也常常帮助我度过难关。

祖国在巨变。回国前,我是巨变的旁观者,偶尔挽挽袖子帮帮忙。现在,我是巨变的参与者,是主人翁!

我想对海外的同学和朋友们说:归来吧!趁你还年轻!虽然北京的空气还有污染,虽然中国的科技体制还不完美,虽然国内的文化氛围还不够宽容,但这里是你 的家,你的祖国,这里有你血脉相连的父老乡亲,他们对你充满了期望。而中国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正为施展你的才能提供了最好的舞台!

中国正在为每一个回国的海外人才想尽办法创造各种便利条件。这些条件足以让每一个立志创业的人能够大展鸿图!

归来吧,我的朋友们!

我梦想,20年后,我们一起唱:

……

再过二十年我们重相会,

伟大的祖国该有多么美!

天也新,地也新,春光更明媚,

……

但愿到那时我们再相会,

举杯赞英雄,光荣属于谁?

为祖国,为四化,流过多少汗?

回首往事心中可有愧?

我们可以大声地说:无愧!

(来源:千人计划网站 http://www.1000plan.org

(3个打分, 平均:3.33 / 5)

后留学时代与后归国时代-蒲慕明、饶毅、施一公及其它

后留学时代与后归国时代

-蒲慕明、饶毅、施一公及其它
这是提前先给大家准备的两篇资料,看过之后,大家就能更深入的感受到今天重点给大家推荐的这篇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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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原文(来自科学网王鸿飞的博客 ):
2010.12.07
看了《科学新闻》上《蒲慕明:中国科学“病”在何处点评施一公饶毅《科学》社论,并呼吁中国科学家自律》文章以及饶毅施一公对该文的回应,感觉到的是理念很不相同的两代人之间的对话。
蒲慕明这位“老”先生的理念属于前留学时代和前归国时代,而饶毅施一公这批人的理念则属于后留学时代和后归国时代
1993年我还在纽约念博士。当时一位刚从回国内探亲回来的学弟对我说:
“哎呀!老王你知道吗?现在国内的人也不是那么没钱,我们回去已经算不上什么了。”
我笑笑说:
“我从来就没有认为咱们回去一定要算什么。不过一个穷研究生而已,你以为你应该算什么?”
在前留学时代和前归国时代,是个留学生回国就算个人物,就更不用说像蒲慕明先生这样很早就回清华去做系主任的高层次人才了。在后留学时代与后归国时代,留学生回国早已经算不得稀奇,至少经过方舟子学弟的持续揭露和“学术”打假,归国的留学生和教授早已褪去了神秘面纱。再不明白的人也都知道所谓“海龟”群体一直是鱼龙混杂,甚至还有不少虾米混迹其间。
在前留学时代和前归国时代,留学和归国就是好事,水平和能力不够高也照样可以有个立足之地,这样只有少数人有较好的水平;在后留学时代与后归国时代,水平不高还想有个立足之地,远没那么容易,这样使得水平和能力较过去有更为普遍的提高。
简而言之,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在前留学时代和前归国时代,有不少选择“两栖”的当年的蒲慕明;在后留学时代与后归国时代,有更多全职归国的饶毅和施一公。
之所以把在90年代末之前称作前留学时代和前归国时代,2000年之后称作后留学时代与后归国时代,原因就在于在这期间的某段时间内有一个分界,留学与归国从“很算点什么”过渡到了“已经算不上什么了”。我个人留学归国正好处在算点是什么又不算点什么的那个尴尬位置,所以体会也至深。不少和我前后回国的人,拥抱的是前留学时代和前归国时代的价值和取向,而我由于感觉到了后留学时代与后归国时代迟早会到来,没有去拥抱那些价值和取向,成为异类。
如果大家对过去十几年间中国学术界的种种剧变有所了解,就不难明白为什么说蒲慕明这位“老”先生的理念是属于前留学时代和前归国时代,而饶毅施一公这批人的理念属于后留学时代和后归国时代。前者更多地代表过去,后者更多地代表未来。尽管如此,他们自己的理念中也未必没有和他们自己的立场和身份不完全一致的地方。
相比之下,蒲慕明先生在1980年代初就开始在国内帮助提升教育和学术研究水平,可以说比饶毅施一公更具爱国精神、理想主义和奉献精神,更具不可为而为之的豪情。不过,蒲慕明毕竟没有全职地在国内工作,他后来主持的研究所也许算得上是一块学术“绿洲”或者“特区”,但也仅仅是一块“绿洲”或者“特区”,除非它的运行模式能够被复制和推广。开垦一片“绿洲”和建一个“特区”,搞一个根据地,的确是前留学时代和前归国时代所需要做的事情。
不同的是,在后留学时代和后归国时代,大量的“海龟”加上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游击队”建“根据地”的办法来搞学术建设显然不行。这应该是饶毅和施一公觉得需要站出来公开呼吁制度问题的动因。我个人并不认为国内的学术环境和制度已经不错,我只是更认为要改变国内的学术环境和制度,需要更多训练背景和素质更为优秀的科学家和学者来主导学术界的方向和规则。
尽管我赞成蒲慕明先生下面的意见:
“现代科学在中国历史很短,而科学文化或者科研传统(包括经费分配体制)的建立需要好几代科学家扎实(down-to-earth)的努力:新海归的一个长期任务就是要为此做出重要的贡献。”

“那些刚回来的、已经在国外取得较高学术成就的年轻科学家们,可以通过在自己实验室积极努力地工作,为提高中国的科学水平做出贡献;并且在他们的周围建立一种重视科研质量、严谨的、有创新性的科学文化。在他们参与的学术评审中树立客观公正的、严谨的、有批评态度的好榜样。当他们自己的科研蓬勃发展、并通过有效交流而影响了自己周围的同事时,这些回国者中的一部分人将最终成为中国科学的领导者和决策者。”
但我也想指出一个简单的事实:最近回国的正教授饶毅和施一公和当年在国内大展宏图的青年教授蒲慕明相比,应该是更合格的未来中国学术的领导者和决策者。
另外,我尤其不认可蒲慕明先生下面的意见:
“在回归者和国内科学家之间年薪和其他待遇的巨大差距,将严重冲击我们许多科研单位已经建立的以业绩为准的分配体系。“千人计划”入选者除了获得巨额的启动费以及享受安置和住房补贴、税收、医疗保健、配偶及子女补贴等许多额外的特权外,还能获得相当于国内同等水平科学家的五倍以上的工资(年收入)。过去我所工作过的五所美国大学,绝大多数著名的生物学教授的收入至多相当于其他教授的两倍左右(除非他参与了额外的临床工作)。在“千人计划”入选者还未在国内有任何科研产出之前,国家就提供比那些可能已经做出相等甚至更好成就的国内同行高出四五倍的工资福利,这是许多国内同行难以接受的不合理政策。”
首先,我绝对不相信蒲慕明先生会接受目前国内一般生物学教授或者科学家两倍左右的收入而全职回到中国大陆工作,除非他抱定今后只靠自己前半生的积蓄和利息维持生活的信念而义无反顾。其次,我也绝不认为“千人计划”入选者“除了获得巨额的启动费以及享受安置和住房补贴、税收、医疗保健、配偶及子女补贴等许多额外的特权,还能获得相当于国内同等水平科学家的五倍以上的工资(年收入)”是一件所谓很不合理的事情。因为事实上,像饶毅和施一公这样的情况,他们选择回国后得到的经费与收入并没有真比他们所放弃的更多。如果这个帐不算明白,我们还真会回到前留学时代和前归国时代,依然去让国外的博士后、助理教授或者至多副教授水平的人来国内做系主任、院长和研究所所长。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大家倒还不如干脆赞成国内并不是没有足够的优秀人才这样的判断算了。
“千人计划”的冲击,即使不能够帮助国内学术界提高学术水准,也能大大提高国内学术界其他人的收入水平,提高学术和研究工作的竞争性。蒲慕明先生绝口不提国内外待遇和薪酬的大幅差别,而只是把事实上低于国外收入的“千人计划”待遇和国内更低待遇进行比较,是典型的误导。中国学术界所有人的待遇和收入都应该大幅提高。按照蒲慕明先生的办法,难道他真认为清华北大教授的收入永远应该远低于Berkeley的教授,或者香港大学的教授吗?这样下去,还能招得到些什么鸟人来做北大清华的教授?
有趣的是,“千人计划”的待遇和支持力度,除了让一些自以为不错的“土鳖”或者学术界的“地头蛇”感到沮丧之外,也宣告了所谓“两栖”模式会成为不再诱人的选项。可以预测,如果降低“千人计划”的待遇和支持力度,学术界绝大多数人能够得到的待遇和支持力度并不会因此增加,但选择“两栖”模式的人铁定会增加。我实在不明白:降低“千人计划”的待遇和支持力度会怎样帮助中国的学术和研究的发展?
总之,在后留学时代与后归国时代,中国学术界需要的是更多像饶毅、施一公这样全职回国的成熟和年富力强的科学家和学者,而不是更多在国内只是兼职做事的蒲慕明那样的科学家。按照蒲慕明先生的建议,更多的高水平科学家和学者还是不能选择全职回国。这样的话,国内学术界依然还会长期驻足于国际学术界边缘,期待中国科学家提高水平和进一步自律恐怕也会流于空话。
所以,在我看来,尽管蒲慕明、饶毅、施一公他们都是一样的精神可嘉,但毕竟他们是不同时代的产物,着眼点也属于不同的时代。
最后我想声明一点:有些人也许会错误地认为我认为凡是“海龟”都会优过“土鳖”,事实上我很清楚什么样的“海龟”最成问题,所以才希望更多高水平的华人科学家和学者成为“海龟”,而不只是选择“两栖”。
换句简单的话来说,如果期望让全职海归成为海外优秀学者的最佳选项,蒲慕明先生目前并不是好的榜样,饶毅和施一公他们才是。(来源:千人计划网站 http://www.1000plan.org
(5个打分, 平均:4.00 / 5)

也是写给各位海归的一个通知

如果你还不知道“千人计划”是什么,那么作为海归,你就out了。快去搜索一下什么是千人计划吧,很过海外知名博士和学者都已经借此机会回国发展了。不要错过了回国的好机会。

最近千人计划第六批已经开始申报了,比起前五批,第六批千人计划政策很有特点:

1、长短期相结合、可操作性较强。在原有“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的基础上,明确出台了“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各用人单位根据创新人才的实际情况选择长、短期项目;

2、短期可变长期、灵活性较强。“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引进人才在合同期满后申请全职回国(来华)工作的,办理相关手续后,短期可以变为长期;

3、重视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引进。针对海外青年才俊制定了《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细则》,为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提供了丰厚的条件、宽松的政策环境。政策的出台必将为中青年后备人才队伍的建设推波助澜。

这样为广大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们带来了更多的方便。希望政策会越来越贴近大家,越来越好。

【以下是要给大家一起分享的一个通知】

各中央企业:

现将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六批“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0]46号)和《关于印发<“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组厅字[2010]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做好中央企业第六批“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回国或来华工作时间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的申报人须于2010年1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的申报人须于2011年1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

二、申报材料组成和填写要求

(一)申报材料组成。

1.《千人计划申报书》。原件一式10份,复印件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成册7套。

2.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

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

(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一式1份。单页形式报送,无需装订。

4.《“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单页形式报送,无需装订。

5.上述有关材料的空白表格可从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虽然备案还没下来,但是可以确信,这个的确是官方网站)。

(二)填写要求。

1.请按照有关材料《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填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2.中央企业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形式内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提交参加评审。

三、报送时间

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1年1月1日前报送国资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3193704  63192450)。

附件:1.《关于开展第六批“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0]46号)(略)

2.《关于印发<“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组厅字[2010]29号)(略)

国务院国资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2月2日 (本文来源:国资委 )

【第六批千人计划专题】

【千人计划申报的问题总结】

【千人计划入选者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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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住房优惠可购可租都有补贴(厦门)

【核心提示】

下月起,《厦门市创新创业人才住房优惠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对创新创业人才在厦门购买、租赁住房给予优惠政策。那么,哪些人才属于《办法》规定的创新创业范围;购买或者租赁住房时具体的优惠政策有哪些;政府是如何补贴的;优惠房源位置在哪里;如何申请获得?

人才住房优惠 可购可租都有补贴

《办法》具体规定实施的住房优惠政策有哪些?

《办法》推出三种住房优惠政策:

1.购买人才住房优惠。人才住房是指政府提供给人才购买、限定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的政策性住房,其售价根据建设成本+区域平均征地拆迁成本确定。人才住房配售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为:第一层次人才不高于160平方米;第二层次人才不高于130平方米;第三层次人才不高于110平方米。

2.购房补贴优惠。 购房补贴是指人才或人才以其配偶子女的名义在本市购买市场商品房时,市(区)财政给予货币化补贴。购房补贴每年300个名额,补贴标准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每人补贴80万元,第二层次每人补贴48万元,第三层次每人补贴32万元,名额各100人。

3.租房补贴优惠。租房补贴是指人才在本市租住市场商品房时,市(区)财政给予货币化补贴。租房补贴每年300个名额,补贴标准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每人每月2000元,第二层次每人每月1200元,第三层次每人每月600元,名额各100人。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上一层次购(租)房补贴名额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可依次下调使用。以上购、租房补贴金额标准,政府部门会视当年市场房价和房屋租金价格的变化作适当调整。

三个层次的人才如何认定?

嘉宾说,必须通过单位申报->人事等部门受理->汇总->分行业、分系统后进行评审的程序确认。即由市人事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监察局、有关行业产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席会议进行评审认定。联席会议根据房源情况和购(租)房补贴名额,按照人才的行业、人才层次高低和人才急需紧缺等情况划分人才层次。

联席会议的评审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重点解决创新创业人才的住房问题;二是评审时特别注重人才的业绩、能力及贡献;三是突出人才在某行业某企业某科室某岗位的带动作用,解决技术难题及各种困难问题的能力。

私营企业人才也可申请

私营企业人才可否申请享受厦门市创新创业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完全可以。《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在厦门市辖区内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和市、区属事业单位。其中企业包括私营企业。

【相关新闻】

企业人才认定 标准可以多元化

企业性质不同,人才认定标准也不同。嘉宾说,《办法》允许企业在人才认定方面采用多元化标准,文凭学历只是标准认定之一,企业人才认定方面将更注重在创业、带资金、带项目等方面的分量。

《办法》明确,自带技术、项目和资金到我市创业,在厦门市辖区范围内工商注册创办独立纳税的企业,投资金额达到一定额度(根据申请情况,经评审划定)的,可申请最多为20套的人才住房指标,用于解决企业研发人才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等的住房问题。

同时,在厦门市确定的13条制造业产业链企业(经市培育制造业产业链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或10个现代服务业产业群企业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还可申请购买人才住房、享受购(租)房补贴:

(1)所在企业某一关键岗位或某一重大项目的负责人。(2)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或所在企业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3)对所在企业的发展进步至关重要,业务技术能力突出,业绩显著、作用贡献大的骨干人才,其所主持的企业新产品开发、工艺技术改造、产品质量攻关项目,技术水平经认定达到国际先进,创新所增产值在近三年内达到企业产值的40%左右,或是其所在企业核心产品技术负责人。(4)能力突出、业绩显著、作用贡献大、急需紧缺的高级管理人才。(5)年薪(申请时上一年度的年薪)12万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人才,所在服务外包企业已与一家或多家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每年向境外最终端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2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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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哪些人员不能申请

问:我曾经申请购买保障房,现在想申请享受人才住房优惠政策,请问是否有限制条件?

答:下列人员不得按《办法》申请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1.在厦已租住、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含人才住房)、公有住房,包括房产已交易的;

2.已享受引进人才经济补贴;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统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集资房、拆迁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实行货币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包括房产已交易的;

4.在厦已有住房或有房产交易记录的现有人才。

人才有国籍限制吗

问:《办法》指的人才有国籍限制吗?

答:《办法》规定,柔性引进的高端人才可不受户籍、国籍、人事关系的限制申请享受住房优惠政策。

柔性引进的高端人才是指按《厦门市人才柔性引进与人才居住证暂行规定》(厦府〔2004〕53号)、在不改变人才与原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持有《厦门市人才居住证》的人才中的高端人才。

包括两种,一种是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或我市“双百计划”的人才。另一种是已在厦门工作6个月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能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培育创新人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助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急需紧缺高端科技人才;或能极大提高用人单位(科室)学术技术水平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

续签5年合同可享政策吗

问:柔性引进的高端人才申请住房优惠政策时,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是指一次性签订5年合同吗?续签的可以算吗?之前在外地已评审获得的职称,厦门这边要如何确认?

答:(一)申请人须在申请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续签累加达5年以上的不能算。(二)之前在外地已评审获得的职称,须经厦门有关的职称评审部门审核核实。

如何申请享受政策待遇

问:如何申请办理享受政策待遇?

答:从2010年12月1日起,申报单位凭账号密码登录厦门人事网(www.xmrs.gov.cn)点击网上办事系统进行申报,由市人事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如不予受理的,则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

市人事局根据人才住房房源下达时间确定当批人才住房申请受理截止时间;当批购(租)房补贴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2月。首批购(租)房补贴申请受理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曾放弃的还能申请吗

问:新政策实施前,我按原政策(指厦委【2008】7号、厦委办发【2008】14号和厦委【2008】31号文件的规定)已获购买人才住房资格,但后来自行放弃,请问现在能否按新政策的规定再申请享受人才住房优惠待遇?

答:在厦无房且没有房产交易记录,又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可按《办法》申请购买人才住房或享受购(租)房补贴;自己已在厦购房或有房产交易记录的,不得再按《办法》申请包括购房补贴在内的人才住房优惠待遇。

人才住房在哪里

问:人才住房每年有多少套?具体在哪里?

答:《办法》提出在各区选择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的地点,精心规划、首期开发建设各200套,共1200套。之后再根据人才的实际需要开发建设。目前正在岛内和岛外选址,计划于近期动工建设。

在新房源建好之前,首期由市建设与管理局安排一定数量的现房房源,保证房源供给,之后再根据人才实际需求情况确定每期房源数量。

外籍人员在华就业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外地海归在北京创业有优惠政策
留学生回国有哪些优惠政策
来华(回国工作)配偶、子女、住房方面的优惠政策
2010年海归创业优惠政策条件

(没有打分)

关于开展第六批“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六批“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教育部人事司、科技部政策法规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中国人民银行党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

根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8号)、《关于开展2010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函字 [2009]202号)、《关于印发“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组厅字[2010]29号)和《关于印发<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细则>的通知》(组通字[2010]6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实施“千人计划”第六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第六批“千人计划”可申报以下项目: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2、创业人才项目;

3、“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4、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二、申报要求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须2010年7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青年千人计划”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人须2011年1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

人选标准和其他要求见相关文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10份,附件1份,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另附。

“青年千人计划”申报材料,部门所属高校报教育部汇总;中科院、部门所属科研机构、转制院所报科技部汇总;省、区、市所属高校、科研机构报专项办汇总。

“青年千人计划”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31日,其他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

四、其他事项

1、请按时报送。

2、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3、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4、请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

5、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

附件表格下载:http://www.1000plan.org/groups/viewonetopic/1883

(没有打分)

“青年千人计划”引进工作

根据有关文件,中央将在近期启动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工作(简称“青年千人计划”),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千人计划”引进工作,积极物色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现就申报“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预通知如下:

来源站:千人计划
http://www.1000plan.org

一、“青年千人计划”引进对象和条件

1、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

5、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二、中央财政给予“青年千人计划”支持措施

1、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根据拟引进人才所在学科领域、能力水平等差异,科研经费补助标准(100-300万元/名),一次核定,按进度拨款。

三、其他

1、鼓励将引进人才作为院士、“千人计划”入选者等学术带头人领衔的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进行申报。

2、具体的申报、评审程序待进一步通知。

引文地址:http://www.1000plan.org/bbs/viewthread.php?tid=1835&extra=page%3D1

(没有打分)

千人计划入选名单(1)–施一公

施一公,1967年5月生,1985年进入清华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学习,1989年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提前一年毕业。1995年毕业于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生物物理专业,获博士学位。1996年1月~1998年1月,在美国纽约史隆凯特林癌症研究中心结构生物学实验室做博士后,着重研究肿瘤抑制因子和发生因子的分子机理,主要研究方向为细胞转导生长因子TGF-beta信号传导通路。

1998年2月,任教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分子生物学系;2001年10月获该校终身教职;2003年3月被聘为正教授,是普林斯顿大学分子生物学系历史上最年轻的正教授。2007年4月被授予普林斯顿大学讲席教授。迄今在国际权威学术杂志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其中作为通讯作者在Cell发表11篇、Nature发表6篇、Science发表3篇。因其在细胞凋亡领域的杰出工作,2003年他被全球蛋白质学会 (Protein Society)授予鄂文西格青年科学家奖(Irving Sigal Young Investigator Award)。

施一公教授2003年被聘为清华大学生物系讲席教授;2006年被聘为教育部 “长江学者”讲座教授;2007年11月正式调入清华大学,被聘为清华大学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院副院长,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副系主任。2008年12月施一公彻底从普林斯顿大学辞职,全职回归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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