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的商业竞争

Sina WeiboBaiduLinkedInQQGoogle+RedditEvernote分享




笼统的说Cisco和BRCM是竞争关系,的确不准确。

其实我想表达的意思是:Cisco的交换机芯片研发团队跟BRCM的交换芯片研发团队之间是竞争关系。

Linksys的确用了Broadcom的很多芯片,可能Cisco的路由器也用了Sibyte的CPU,也许还有其他芯片。在这方面BRCM和Cisco是合作关系,但是再交换芯片的研发业务上,BRCM和Cisco是合作关系。从这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出,国外的大企业之间之间的关系比较成熟,有竞争也有合作,在某些领域是竞争关系,在另外一些领域则是合作关系。

我们再来检视一下中兴和华为之间(注1)的关系,似乎只有竞争,没有合作。

一般来说,在通信标准化领域,各企业之间的应该是以合作为主的,大家的目标是:共同制定一个都能够接受的通信标准,共同把市场做大。在这种场合,即便有竞争,也是以理服人。但是从我参加CCSA会议的情况看,中兴和华为之间更像是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而不是理性的商业竞争。华为和中兴的人在CCSA会议上的争论,经常演变演变为对于对方智力水平的评论,甚至对于对方人格的质疑。

在我看来,同一个领域的各个商业企业之间的竞争,应该更像是两只足球队之间的竞争。而不应该是两个国家之间的战争。

但是从现在的国内数据通信这个行业的情况看,似乎更类似于不同国家之间的战争。完全是你死我活,没有妥协的余地,没有合作的可能。既然是战争,就是不择手段的,包括:低价倾销、控告前员工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控告前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注2)等等,无所不用其及。

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华为和港湾之间的残酷战争,华为跟沪科之间的斗争。

在此我们代表普通百姓呼吁一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其终极目的是服务社会,用更有效率的方式为大家提供更优秀的产品和服务,为让我们大家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

知止而后能定,我们优秀企业的领导人,在百忙之余,应该仔细思考一下,你们究竟在追求什么?你们的终极目标是什么?
---------

注1:华为和中兴是国内通信企业的代表,其他企业差不多。

注2:侵犯商业秘密是罪,是属于刑法范畴,是要做牢的。如果势力强大的商业组织想要恶意利用法律漏洞来打击某个个人的话,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中国现在的法律环境下,是很容易得逞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是很难统一的。

(1个打分, 平均:5.00 / 5)

雁过留声

“理性的商业竞争”有6个回复

  1. 潜龙 于 2008-12-19 3:48 下午

    CSCO的核心产品是路由和以太交换,BRCM的核心产品是以太交换芯片,他们都是以各自的核心产品组织上下游厂家形成产业链,在各自组织的产业链里面占据主导地位。拿手机产业做个类比,CSCO比较象Nokia,而BRCM比较象联发科。

    所以,CSCO和BRCM主要是竞争关系的判断我认为是正确的,只不过这种竞争关系更宏观,不仅仅是产品层面的竞争,而是两种产业链类型中主导企业间的竞争。

  2. softmaster 于 2008-12-19 7:40 下午

    这个话题大了。牵扯到市场环境,社会制度,商业文化… 呵呵。一句话,中国人擅长窝里斗。改变它非一朝一夕之功啊

  3. 陈怀临 于 2008-12-19 8:48 下午

    我也是奇怪和不理解。华为与中兴似乎是势不两立的样子。我非常痛心。如果是任何段这么想也就算了。但,但,但,。。。在硅谷,其实大家算也不care。换个军装,照样抗枪。今天在C上班,明天去J报道的人天天有。Who Cares!这才是健康的打工心态:-)

  4. 中兴之象 于 2008-12-20 3:34 上午

    BNN说的对。

    良好的打工心态。

    才是职业化的人。

    良性商业竞争 还有很大的路要走

    容忍比自由更重要(胡适)

    我们能够做的就是不要落下太多(邓稼先)

  5. 铁木 于 2008-12-20 12:01 下午

    很想看看各位对中华二家在海外发展中碰撞的相关资料

  6. slopover 于 2008-12-21 6:40 上午

    CISCO上一堆的ASIC是BRCM的,一系列ASIC都是定制开发的,45E的新引擎就是一个例子,而且CISCO是BRCM的一个股东,他们应该是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