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在欧洲起诉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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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可参阅:新浪科技:华为在欧洲起诉中兴通讯侵犯专利及商标权
通信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再度发生。继爱立信对中兴通讯提起侵权诉讼之后,华为也加入起诉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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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华为在德国、法国和匈牙利对中兴通讯提起法律诉讼,指控其侵犯了华为的专利权和商标权。

据悉,华为起诉的内容包括“中兴侵犯了华为有关数据卡和LTE技术的一系列专利,并且未经华为许可,在数据卡产品上非法使用了华为的注册商标”。

而在此前不久,爱立信在英国、意大利和德国对中兴通讯提起侵权诉讼,指控中兴通讯侵犯了爱立信涉及GSM及WCDMA的一部分专利。几天后,中兴通讯反诉爱立信,使双方的专利之战升级。

华为的加入,让中兴通讯再次陷入被动局面。

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称,华为起诉中兴通讯的目标是“终止中兴通讯对华为知识产权的非法使用,并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使华为的技术能够以合法的方式得到使用”。宋柳平表示,“为了保护创新成果以及在欧洲合法注册的知识产权,华为不得不采取此次法律行动”。

据华为方面称,华为曾多次邀请中兴通讯进行“专利交叉许可”谈判,但未获得成功。一方面,华为没有得到中兴通讯实质性的回应或停止侵权的承诺。另一方面,华为在发现中兴通讯数据卡产品非法使用华为注册商标后已发送了停止侵权承诺函,但中兴通讯并未终止侵权行为。

目前,华为已在前述三个国家对中兴通讯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禁止中兴通讯继续侵犯华为的专利权及商标权”。

对于华为的起诉,中兴通讯在回应声明中称“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中兴通讯称,该公司“一向尊重知识产权,包括自己的知识产权和他人的知识产权”。

按 照起诉及被诉双方提供的数据,华为2010年对于研发的投入为165.56亿元人民币(合25亿美金)。同时,华为与电信领域主要厂商和知识产权持有人签 署了一系列“交叉许可协议”,在2010年支付的专利许可费达到2.21亿美元。而中兴通讯称,该公司一直将收入的10%投入研发,截至2010 年底的专利总量已达到3.3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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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过留声

“华为在欧洲起诉中兴”有127个回复

  1. kevin 于 2011-04-28 7:11 下午

    这个侵权好像比较低级。被trap了。似乎没什么好辩解的

    想起了当年德国和日本在山东开战那点事了。。。

  2. kevin 于 2011-04-28 7:16 下午

    不知道是不是说什么敏感词了。发的评论消失了

  3. mousanony 于 2011-04-28 8:01 下午

    HW现在也在专利流氓了,是个不错的进步。
    不管怎么说,侵犯专利还算有点技术含量,而侵犯商标权就显得低级了

  4. 陈怀临 于 2011-04-28 8:55 下午

    华为与中兴天天互相掐,总感觉是兄弟反目为仇。令人伤心。。。都是中国人,为什么这样?还是,在这个层面上,其实没有什么中国人之说,只有商业公司之间的利益。
    换言之,如果哪天Cisco说,老任,咱们联手把老段给灭了,华为会毫不犹豫?

  5. kevin 于 2011-04-28 9:06 下午

    这两家可从来没兄弟过。互相背后捅刀子烧粮仓,为了拿单上不了台面的龌龊事不知道干过多少了。

    攘外必先安内。蒋公英名

  6. 陈怀临 于 2011-04-28 9:10 下午

    许多人告诉我: 华为最大的敌人就是中兴。我听了之后非常难受。是那种发自内心的难受。。。。。。中国人似乎向来就是整中国人最牛逼。

    华为到底对中国高科技的生态环境的责任是什么?

    难度还真是任正非理解的:交了税,就够了?

    我个人的理解是:No,不够。

  7. zsy 于 2011-04-28 9:14 下午

    华为最大的敌人就是中兴,现行体制是根源

  8. windstar 于 2011-04-28 9:21 下午

    其实内斗练练手也不错

  9. 张俊杰 于 2011-04-28 10:10 下午

    HW认为在欧洲有自己一个低价博单子就够了。
    在国内告ZTE等于没告,毕竟人家是国企。

  10. 老韩 于 2011-04-28 10:42 下午

    没人认为其中存在联合炒作的成分么?一场好戏,一招妙棋。

  11. anonymous 于 2011-04-28 10:46 下午

    首席还是在华为呆过的人,你从来没有在3MS上看过市场竞争案例?无数个项目中,前方、机关无数人千辛万苦就是为了避免恶意竞争对手的搅局。

    也许现在首席的境界已经非常高,但是不代表其他人的境界都跟你一样高。

    想起有人多年后采访解放战争中的老战士,大意是,你们都是中国人,怎么能在战场上下得了手?
    老战士的回答很简单:你不打他,他打你!

  12. anonymous 于 2011-04-28 10:48 下午

    另外,华为在欧洲不是低价杀手,Z才是。

  13. mpc8240 于 2011-04-28 10:50 下午

    说华为最大的敌人就是中兴,对华为是莫大的侮辱。不信哪位华为的出来说说?

    不过这两家互相把对方往死里整是从来没停过。

  14. kevin 于 2011-04-28 10:53 下午

    当年中华民族最大的敌人是鬼子
    但是太祖最大的敌人是谁呢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啊。。。

  15. zw 于 2011-04-29 12:14 上午

    13L,你说这话太偏激,ZTE现在是不如华为,但是也不是被鄙视大的。

  16. James Gan 于 2011-04-29 12:30 上午

    业界老大老二都起诉你,说明你这个弟弟实在是令人讨厌。

  17. 过客 于 2011-04-29 12:33 上午

    被鄙视是有原因的,华为去年被中兴到处抹黑,到国外客户那散布华为有什么军方背景,什么信息安全的,华为吃了多少哑巴亏。之前华为也给中兴律师函了,商议专利授权的事宜,谁让你不屑一顾了。爱立信和中兴能为了专利的事情扯上4年,还扯不出结果,可终端产品的产品周期就几个月,而恶意拖延,就是故意揣着明白装糊涂。不做缺德事情,谁也抓不住把柄。

  18. to zw 于 2011-04-29 12:47 上午

    不要和现在和曾经的HW系的人争论,他们都被洗脑了。他们被灌输了唯华为人皆精英,唯华为是在做正确的踏实的事的思想,他们整天被圈在公司大环境里,整天被他们公司内部的什么这战斗那胜利,这惩罚那发展的宣传信息冲洗,长期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人,你不要和他们争论,他们没有自己的独立思想,他们更像是任正非建立起来的华为教下工蚁式的教徒,有技术没思想,但很可爱。

    一句话,不要批评他们,要么赞扬要么绕道,一根筋的狭隘思想和视野的狭窄,使得和他们没法对话。

  19. 旁观 于 2011-04-29 12:58 上午

    如果是真的有侵权,起诉最好,免得大家都想不劳而获,真正做事的人吃亏,最终整个产业不行,受益的还是外国人,乃至整个人类。

  20. TO:tw zw 于 2011-04-29 1:44 上午

    怎么看着阁下像是在说自己,当然把HW这个词换了,例如:”不要和反HW的人争论,他们被洗脑了,他们被灌输了华为人是任正非建立起来的华为教下工蚁式的教徒,有技术没思想,但很可爱…一句话,不要批评他们,要么赞扬要么绕道,一根筋的狭隘思想和视野的狭窄,使得和他们没法对话。“,哈哈…

    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但动不动说别人被洗脑应该不是这里所提畅的。摆事实,讲道理比较靠谱一些。

  21. to 20 于 2011-04-29 2:00 上午

    呵呵,你看看自己的话,再看看13楼的话,真不知道您所谓的事实体现在哪句话中,除了情绪。只能说再次验证了18楼的说话而已。

  22. Zicai 于 2011-04-29 2:16 上午

    中兴又一次反诉了,呵呵

  23. ork 于 2011-04-29 2:18 上午

    虽然相互掐挺可悲,不过z公司确实不咋地。

  24. ork 于 2011-04-29 2:24 上午

    说句偏激的话,只要是国家背景的公司,就惹人烦.

  25. jeson 于 2011-04-29 2:37 上午

    美国大公司间知识产权官司是非常常见的事,怎么到中国就变了,华为和中兴只是两个普通的公司,怎么成兄弟了。就事论事,中兴有没有侵权才是关键,感觉我们部分人的观念还是太狭隘了!

  26. anonymous 于 2011-04-29 2:38 上午

    Z又使出了杀手锏,在国内反诉。
    谁敢惹我,我就在家长面前告状。

  27. mousanony 于 2011-04-29 3:00 上午

    TO 21楼:引号中的都是引用18楼的,只加了一个字,在HW前加了个“反”字,另个在不改原意的情况下,拼接了一段,事实是这些话只有攻击,没有事实,这个应该也是你认同的。[[[
    例如:”不要和反HW的人争论,他们被洗脑了,他们被灌输了华为人是任正非建立起来的华为教下工蚁式的教徒,有技术没思想,但很可爱…一句话,不要批评他们,要么赞扬要么绕道,一根筋的狭隘思想和视野的狭窄,使得和他们没法对话。“,]]]
    此事俺不是当事人,不知道内情,但起起诉了,应该会有下文,等待一段时间就能看到结果了。

  28. mousanony2 于 2011-04-29 3:23 上午

    to 27:
    ——-
    又来一个验证18楼的。

  29. anonymous 于 2011-04-29 5:20 上午

    我在中兴带过,HW从中兴挖走很做技术骨干,这算不算侵权,另外,HW也挖过我,承诺待遇、股票之类的。从商业角度来讲HW很职业,但是HW道德底线很低。

  30. guoke 于 2011-04-29 5:47 上午

    29楼,挖人很正常吧。道德很高的中兴,怎么总随便偷人家东西,装什么孙子装什么无辜啊,耍无赖不给钱,不止欠华为的,爱立信能跟你们谈判4年,还拖着不给专利使用费,真有你们的!!道德高,给你们公司的员工发加班费啊,涨工资别总250、250的加。法律是底线了,不守法比缺德的底线还低得多!!!

  31. ABC 于 2011-04-29 5:49 上午

    挖人啥时候也成了侵权,还跟道德挂上钩了?“在中兴带过”的人就这水准?

  32. tom.lai 于 2011-04-29 6:15 上午

    大家都是打工一个,何必吵,来这里是了解业界信息的。

  33. 码农 于 2011-04-29 6:36 上午

    不了解
    不过好像专利战是通信行业中公司竞争的常用手段。

  34. EX8200 于 2011-04-29 7:07 上午

    感觉中兴狗急跳墙了,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想了解HW和ZTE究竟孰优孰劣,还有一个参考的角度:问问两家的供应商是如何评价他们的,这相对会公平些。

  35. anonymous 于 2011-04-29 8:21 上午

    华为的无线原来好像是赶不上中兴的,后来不知道怎么超过了

  36. leif_yu 于 2011-04-29 9:09 上午

    首席对这个事件的态度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深受辽国自由公平文化的熏陶,咋还对市场法则缺乏了解?不过从你的回复中看到了你对祖国高科技行业的深切关注,望能早日回国建功立业,为中华之崛起而努力。

  37. mpc8240 于 2011-04-29 11:32 上午

    to 15楼:
    我只是打酱油的,转达了别人的观点而已。这里华为人有大把,请出来一两个确认一下吧。不然在大宋诬陷罪还是很严重的。 ^_^

    商业公司,起步阶段都是有原罪的。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后来洗底了,就算是上善之举了。赫赫

  38. 无名 于 2011-04-29 3:11 下午

    首席也是曾经为H公司殚精竭虑过的人,请您老出面给不明真相的群众说说,H公司是如何给“蚁工”洗脑的,您老又被洗了多少次?效果如何?

  39. 陈怀临 于 2011-04-29 4:58 下午

    说良心话,华为的绝大多数工程师,是非常的质朴。华为就像一个大学校。。。我经常被他们感动。另外,我属于大右派的形象,类似于胡适:少谈胶片;多做实事:-)

    华为无政府和官方背景,能发展到今天,应该是中国人的骄傲。

    这一点,我从2004年的文章的第一句,就这样说,现在也这样看,将来也会持续这个观点。

    当然,这不排除华为的研发有毛病。这是两回事。

  40. 一条虫 于 2011-04-29 6:10 下午

    我说重的,就是两傻X公司。

    里面都不怎么能上外网,工作环境闭塞。都是被洗脑的还吵得很开心。

    大部分都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工资每天累得跟狗一样。互掐起来立马打了鸡血。搞不好每天掐的就是同期的同学,以前的同事。

  41. kevin 于 2011-04-29 6:16 下午

    质朴的人换句话说是没有自己思想的,最容易被“导向”的群体。

    所以政策立什么导向,下面就往那个方向冲。人都是趋利的。

    所以很容易解释为什么slides满天飞。问题的源头不在于做slides的人,而在于审slides那票人。。。

  42. xyz 于 2011-04-29 6:36 下午

    ZTE在马来整网搬迁了HW。这个可能是导火索。

  43. mengxiao 于 2011-04-29 6:48 下午

    在两家公司都呆过的人不得不说:这是一件正常的专利诉讼,HW时机选择得很好,在爱立信的那把火再泼上一桶油。ZTE也没什么好说的,输了就停止侵权,不输就交叉授权,和解。楼上那些过激的同学们,你们不适合弯曲评论。HW的价值观导向确实很厉害,让员工都朝着一个方向,包括在论坛上胡说八道;ZTE的体制有问题,领导层的理念比较国企化,普通员工想努力,没有一个很好的平台支撑,导致漏洞太多。

  44. iosnew 于 2011-04-29 6:51 下午

    kevin 言之有理。
    悲催的事情。事先可以谈判的。没看到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一定要你死我活的。竞争也是可以优雅的。

  45. Xu 于 2011-04-29 7:18 下午

    mengxiao说的在理

  46. ADIDDAS 于 2011-04-29 8:03 下午

    围观ing………

  47. kevin 于 2011-04-29 9:09 下午

    新浪科技讯 4月29日下午消息,中兴今日向新浪科技发来官方声明,称已在中国递交诉状,起诉华为侵犯其LTE专利。昨日,华为在德国、法国和匈牙利对中兴提起法律诉讼,指控中兴侵犯华为的专利权和商标权。
      以下为声明全文:
      关于中兴通讯起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专利侵权事宜的声明
      中兴通讯已于2011年4月29日在中国针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侵犯中兴通讯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LTE)若干重要专利递交了诉状。
      本次诉讼中,公司已经申请法院判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停止侵犯、赔偿损失以及承担因侵权而带来的其他法律责任。后继中兴通讯将继续在全球范围内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保证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中兴通讯认为,全球通信行业之所以能够取得快速有序发展,并保持了旺盛的创新活力,与包括中兴通讯在内的全球通信企业的积极参与、共同协作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并且通过ITU、3GPP、3GPP2等国际化标准组织建立全球统一的、保证互联互通宗旨实现的通讯体系。中兴通讯在国际主流标准组织里处于主流地位,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同时,中兴通讯在通信领域的专利实力不断增强,在2G、3G、4G时代渐次提高,尤其是3G、4G的技术上,中兴通讯知识产权的实力和高品质专利的全球化布局也伴随着技术的优势和市场的拓展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2011年第一季度,中兴通讯PCT专利申请量已经成为全球第一。
      但是我们从来都认为专利竞争不应该成为企业竞争的主要手段。中兴通讯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但是绝不放弃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深知,市场上充满了各种挤压式竞争,我们尊重同行和任何对手,但是不会畏惧任何来自背面的寻衅,惟有反击迎战。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9日

    —————————–

    果不其然。中兴啊。。。谁告我,我就在国内告他。。。谁让中国法制健全呢

  48. Sys 于 2011-04-29 9:14 下午

    那半导体厂商是不是应该联合起诉华为海思呢? 现在你只要去huawei开会,必有海思的人,当然如果上量,必然模仿,难呀

  49. ORG 于 2011-04-29 9:26 下午

    huawei是欧美电信企业的影子(只模仿,不超越),ZTE是HUAWEI的影子。 影子多可怕呀,只要有点灯光他就在你后面,你在黑暗中摸索的时候,他却无影无踪。你转身,他也转身。你在恨,他就在你后面。 所以HUAWEI搞不到ZTE,就像爱立信,思科搞不死华为一样。最后的结果都不创新,守株待“仿”。真心的希望HUAWEI能承担起电信业老大的角色,多创新,多带动产业链

  50. bystander 于 2011-04-29 9:31 下午

    两个小偷,还打起来了. 都是偷鸡摸狗的鸟样.

  51. kevin 于 2011-04-29 9:32 下午

    商标和外观专利让个傻子判也能判出来。这个侵权实在是太低级了

    Z是反诉战术,希望通过国内的法制体系,拿下一些筹码。最后落个交叉授权。

    但Z在国内搞LTE专利起诉,估计调查期都得在半年以上。何况中国LTE网还没开始建呢。对当期影响不大。

    华为这次很聪明。抓住了把柄,知道跟Z在中国打P都打不出来一个,先烧了Z在欧洲的地盘。

    Z还是秉承了朝鲜的作风。谁打我,我打韩国。

  52. 陈怀临 于 2011-04-29 9:32 下午

    水质清则无鱼。大家都互相宽容。交朋友。华为还是有许多踏踏实实的弟兄的。想做事的人。都是从学校出去的,大家都差不多。。。都在江湖上混,都是朋友,弟兄。

  53. kevin 于 2011-04-29 9:40 下午

    首席是大道无形。无奈商场却如没有硝烟的战场。各路的虾兵蟹将还要养家糊口啊

  54. 一条虫 于 2011-04-29 11:09 下午

    照猫画虎吧。。。哪有那么高深。看爱立信这么玩,我也这么玩。下棋学招走棋而已。

  55. guoke 于 2011-04-30 3:25 上午

    刚在C114上看到,中兴真是无语了。就是功夫没有用在正地方。转发:

    ————————–
    问中兴公司的五毛几个问题

    LG跑到三星的大量现有客户那里去说过”无论三星给什么商务,我们都比他便宜30%”?

    LG有看到三星的客户就非常起劲,哪怕送设备也要送进去?

    LG给韩国政府各部门发过几千封匿名信,告三星欠税欠工资?

    LG跑到外国政府那里告过三星的黑状吗?

    LG破解过三星卖给客户锁网的手机,然后把破解软件在市场上散发,导致客户对三星大额索赔?

    对于这种破坏行业游戏规则,频频使用盘外招的恶性竞争对手,个人非常看不起。

    引用:
    原帖由 specter3000 于 2011-4-30 17:05 发表
    美国为世界领先企业,所以无所畏惧,你可见日本企业起诉过日本的企业?你可见三星起诉过LG?我们经常想踩扁小日本,但为何总是窝里斗……

  56. 潘豆豆 于 2011-04-30 6:47 上午

    Z的那个商标侵权确实太低级了,MBB的产总得打屁股:)
    前面同学的“法律是底线了,不守法比缺德的底线还低得多!!!”
    老实讲,这个确实雷到我了,同样的说辞我在07年作为hwer时曾经在华为人报上看到过,洪天峰总的一篇文章中的话:“作为华为人,为了拿到订单,做任何事都是不丢人的。(大意如此)”。
    作为一个某直辖市工薪家庭出身的coder,实在接受不了这种价值取向。
    人生苦短,老老实实做些实际的东西呗,何苦这样鸡血喷狗血呢。
    希望弯曲的评论尽量客观中立些,别整的跟天涯似的。

  57. 陈怀临 于 2011-04-30 7:44 上午

    如果洪舵主确实这样说话,那基本上是丢人丢到了家。丧失底线。

  58. 理客 于 2011-04-30 8:20 上午

    大部分的底线都是经不起考验的,所以无论爱人还是朋友,不必随意用底线级考验,否则结果多是崩溃,比如不要用静蕾MM去考验首席:)
    如果一个销售两年的业绩基本是0级,这时候如果还想在这个行当混下去,一般只要不怎么违法,干啥的心都有。一代天尤梦露起家时,也是严格遵守潜规则才上位的。所以圣经里有上帝实在看不下去人类的无耻,假装发了一次洪水洗涤一下道德的故事。中国文化深知此类底蕴,所以孔教治国不是以法家为根据,而是仁义,孟子是得孔子衣钵的真正传人,进而发扬到XX之心,人皆有之。此为中国以德治国的精粹,这种精粹,只有在底线级考核才能看出以法为根的本质区别,也正因此,中国传统文化要要产生西方法治社会是比欧洲文化难很多的

  59. 过客 于 2011-04-30 8:53 上午

    讨论中兴故意侵权违法的底线问题,你扯啥洪天锋,这能证明中兴不侵权不违法,脑子想什么呢,作人无底线,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有骨气有能耐中兴在法庭上对质,别总抱政府大腿撒娇!法律的问题依法解决!.

  60. 过客2 于 2011-04-30 11:53 下午

    其实两家公司都是行业的破坏者,才有了今天的成绩,但如果长期抱着这条法则话,很可能最后也埋葬了自己。

  61. kevin 于 2011-05-01 1:09 上午

    别讲笑话了。如果按照C,E,NS的规则玩这个游戏。H,Z早关门了

  62. 过客 于 2011-05-01 3:52 上午

    真可惜啊,60、61,这些公司怎么没有请你们去做法律顾问呢,屈了你们的才了

  63. hh 于 2011-05-01 5:55 上午

    18 40 43说的不错

  64. 一条虫 于 2011-05-01 8:02 下午

    用首席的风格……这样看:两拨凤楼妓女帮老鸨对骂。说对方接客方式抄袭自己,自家老鸨多么英明。还是颇有喜感的。

  65. 陈怀临 于 2011-05-01 8:07 下午

    一条虫,你这本身就有侵权行为。。。我保留起诉你抄袭我idea的权利。。。

    H和Z的弟兄们,我可没有这样说呀。。。我对H和Z都是一视同仁的。都是大宋的企业嘛。。。当然,IMHO,Z的这次似乎有点说不过去。抄袭也略微做点工作,改以改嘛。logo整的也太像了。很难解释了。建议Z的党委严查这件事情。。。

  66. anonymous 于 2011-05-01 10:21 下午

    一条虫,围观着而且幸灾乐祸着,你这样是为了显示自己的特立独行?还是省了吧,这年头,连猪都是特立独行的。
    你不是胡哥温哥之流的就别摆出这种高高在上的姿态。

  67. 不得不骂 于 2011-05-01 11:50 下午

    To 18楼
    大家不过混个钱花,夹着尾巴做人,别动不动把你的智商水平向别人身上扣
    你以为80后都象你一样容易被洗脑?你如果能在国内找家公司给这几万被洗脑的工程师发更高薪水,我想绝大部分愿意被你再洗脑
    ————————-
    不要和现在和曾经的HW系的人争论,他们都被洗脑了。他们被灌输了唯华为人皆精英,唯华为是在做正确的踏实的事的思想,他们整天被圈在公司大环境里…

  68. 无名 于 2011-05-02 12:14 上午

    路过,记得几个月前芮成钢刚刚对奥巴马说:“我想我能代表亚洲”,现在看到67楼说:“我想绝大部分愿意被你再洗脑”,哈哈,67楼可以代表几万工程师了,佩服。哈哈。

  69. anonymous 于 2011-05-02 12:20 上午

    晕死,弯曲挺热闹,还是都别争了吧,都该做些批评自我批评,有就改,没有就当没听见好了。

  70. aaa 于 2011-05-02 1:02 上午

    任老板度量非其员工可比拟也,叹…..

  71. anonymous 于 2011-05-02 1:08 上午

    华为也是抄袭和侵权起家的,忘了当年的思科的事情了吗,华为不是什么好东西;当然中兴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总体来说华为的道德底线更低一些,中兴的领导更坏一些。

  72. kevin 于 2011-05-02 1:17 上午

    1.华为是靠做电话交换机起家的。坦白说借鉴是不可避免的。中国电信设备行业一穷二白,难道关着门自己能造出万门机?
    2.华为跟思科的官司早就被分析透了。随便google个专题自己先了解一下。

    为什么湾区最近CCTV这么多,不谈技术总是在抡道德大棒呢。

  73. guoke 于 2011-05-02 4:45 上午

    法律的事情就交给法律!!思科和华为的官司,法律也给了定论了,想往华为脑袋上扣帽子得找出法律依据和法庭结论来,否则你就是装逼啊

  74. aaa 于 2011-05-02 5:13 上午

    to 73, 忍忍,否则就和深信服一样了。

  75. Alex 于 2011-05-02 6:18 上午

    为个外观就告来告去,丢人
    如果是核心技术被抄袭你告还说的过去
    都没什么核心技术公司,以前不也都是跟外面抄袭

  76. Alex 于 2011-05-02 6:21 上午

    我同意67楼,内部大多数人根本不关心你告我还是他告我,自己活天天都干不完,没闲心关心那么大的事。
    貌似大家关心房价比这个多多了

    To 18楼
    大家不过混个钱花,夹着尾巴做人,别动不动把你的智商水平向别人身上扣
    你以为80后都象你一样容易被洗脑?你如果能在国内找家公司给这几万被洗脑的工程师发更高薪水,我想绝大部分愿意被你再洗脑
    ————————-
    不要和现在和曾经的HW系的人争论,他们都被洗脑了。他们被灌输了唯华为人皆精英,唯华为是在做正确的踏实的事的思想,他们整天被圈在公司大环境里…

  77. jhs 于 2011-05-02 8:21 上午

    如果是一个中国公司抄袭一个外国公司的外观被告,这个中国公司会被骂成什么样?再反过来呢?贱人

  78. 一条虫 于 2011-05-02 8:51 上午

    to anonymous。。那您的意思是。不特立独行连猪都不如?no offence

  79. 一条虫 于 2011-05-02 8:55 上午

    哦,突然冒出来一个问题。Honda和Hyundai车标属不属于类似的问题?

  80. 过客 于 2011-05-02 4:54 下午

    75,你怎么知道是为了外观搞来搞去的,看新闻稿子了吗,内容很多,只检出了两个普通民众最容易懂的登出来一目了然,其余的涉及技术问题,外行人能懂吗!

  81. 一条虫 于 2011-05-02 5:33 下午

    额。。么看。上哪看去。平时就喜欢在这逛逛玩。

    至于涉及的技术问题。这两公司能做出来的我就能懂。还真没什么高深的。

  82. ABC 于 2011-05-02 7:30 下午

    这事干的太丢人了,两家中国公司跑到欧洲打官司,明摆着让外国人看中国人的笑话。能干出此等事,真是让外国人笑掉大牙了。悲哀啊……

  83. anonymous 于 2011-05-02 8:19 下午

    我觉得你更悲哀一点。

    ““““““““““““““““““““

    82.ABC 于 2011-05-02 7:30 下午
    这事干的太丢人了,两家中国公司跑到欧洲打官司,明摆着让外国人看中国人的笑话。能干出此等事,真是让外国人笑掉大牙了。悲哀啊……

  84. CBA 于 2011-05-02 8:52 下午

    从下面开始,谁说华为不对就是脑子有问题。和一帮绝不反省的人说那么多不是浪费首席网站空间嘛。

  85. kevin 于 2011-05-02 9:35 下午

    看了楼上的一些评论,感觉这年头,被人侵权主动维权的是流氓,侵权的倒成了受害者了。真是中国特色

  86. TO kevin 于 2011-05-03 2:04 上午

    药案好像也是这样的,是个特色吧。
    首先拿道德大棒,往往就会忽视真像。
    弯曲评论一直还是比较注重事实的,这个贴子的评论有点八卦了

  87. to 一条虫 于 2011-05-03 2:51 上午

    您真厉害,啥都懂,口气真大,你应该去当首席科学家啊

  88. 一条虫 于 2011-05-03 4:21 上午

    是人做的东西就能弄懂。不要在那二愣子一样放高腔。咱是来这玩的,不是跟专业论坛水军吵架的。少来招惹

  89. 1988 于 2011-05-03 4:25 上午

    真相只能不断追求不断靠近,但是永远无法了解

  90. ABC 于 2011-05-04 3:04 上午

    愤青还真多呢,居然被人斥责更悲哀,唉

  91. guoke 于 2011-05-04 3:35 上午

    雇网络水军是中兴,你看看C114上,那马甲都是一天注册的,成批地出现,同样话题,在天涯华为上都有拷贝,回帖还都一样。真弱智

  92. mengxiao 于 2011-05-04 6:21 上午

    to guoke:

    建议您去C114讨论水军马甲问题,那地方才适合你。

  93. guoke 于 2011-05-04 4:13 下午

    to mengxiao :我那句话就是给中兴在这里的水军说的,明白?!

  94. ABC 于 2011-05-04 6:19 下午

    看来单反扯到H和Z竞争的话题势必引出众多的潜水观众。
    首席,这里能成为H和Z共同关注的舆论阵地,应该很欣慰吧。

  95. 一条虫 于 2011-05-04 6:24 下午

    哎呀,首席回帖没看到。失敬失敬。。。那个logo似乎是RoHS,小题大做肯定是了。但中兴在产品个性上的懒惰终于傻B了。
    —————————————————-
    一条虫,你这本身就有侵权行为。。。我保留起诉你抄袭我idea的权利。。。

    H和Z的弟兄们,我可没有这样说呀。。。我对H和Z都是一视同仁的。都是大宋的企业嘛。。。当然,IMHO,Z的这次似乎有点说不过去。抄袭也略微做点工作,改以改嘛。logo整的也太像了。很难解释了。建议Z的党委严查这件事情。。。

  96. hh 于 2011-05-08 8:49 下午

    不得不骂 于 2011-05-01 11:50 下午

    To 18楼
    大家不过混个钱花,夹着尾巴做人,别动不动把你的智商水平向别人身上扣
    你以为80后都象你一样容易被洗脑?你如果能在国内找家公司给这几万被洗脑的工程师发更高薪水,我想绝大部分愿意被你再洗脑
    ————————-
    不要和现在和曾经的HW系的人争论,他们都被洗脑了。他们被灌输了唯华为人皆精英,唯华为是在做正确的踏实的事的思想,他们整天被圈在公司大环境里…

    ===============================

    传神

  97. zhukov 于 2011-05-09 1:28 上午

    个人认为:
    1)Z被抓住把柄了
    2)H和Z交涉有一段时间了
    3)Z负责法务的人比较NB,不鸟H,且低估了H的反应
    4)H选择这个时机,就是要打痛Z
    5)果然Z选择在国内反诉H,不过我认为Z还是低估了H在国内的能量
    6)最终结果呢,闹腾一阵,双方和解,H还是深知国内的潜规则。当然H不会轻易和解,证据就是GXB约见H的陈老师却没有结果

  98. CH 于 2011-05-09 1:31 上午

    不要和中国人争论,因为他们都被洗脑了
    ==========================================
    不要和现在和曾经的HW系的人争论,他们都被洗脑了。他们被灌输了唯华为人皆精英,唯华为是在做正确的踏实的事的思想,他们整天被圈在公司大环境里…
    =========================================

  99. Rinehart 于 2011-05-09 8:04 上午

    我从来就觉得伟大的公司不会是华为这一代,当然也不会是腾讯这一代。

    丁磊也认为,中国没有伟大的公司。

  100. mpc8240 于 2011-05-09 11:11 上午

    华为的同志是不是忘了自己往中兴和客户的会议室里塞窃听器的往事了。是不是忘了向客户散发中兴的不实材料的历史了?中兴也如法炮制向客户散发华为的不实材料,然后华为诉讼中兴、中兴又反诉华为。最后分别一嘴毛。华为的同志是不是也忘了在海南干扰用户对中兴的测试了?
    要比流氓,中兴最多是大流氓,华为是老流氓。
    悲哀的是,这还的确算是中国目前最伟大的企业。赫赫

  101. 理客 于 2011-05-09 11:43 上午

    如果本着同根生的伦理,确实不那么好看。要说流氓,商人,古今中外,不流氓的少,比如思科的流氓手段,也是招招把对手往死里打。商人的最高标准估计也高不过Google的不作恶而已,虽然Google也是作为理想而不是100%的做到。

  102. kevin 于 2011-05-09 11:55 上午

    转贴:

    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C网,全网使用的是中兴通信公司设备。8月29日,海南电信正式向中兴、华为,两家公司发出邀请,在海南省彭昌,做海面覆盖测试,华为想借机进入海南市场,不言而喻。(目前电信全网C网载频存量,华为占39%)
    测试安排:8月29日,中兴公司测试,30日,华为测试。
    29日下午13点,8人(后警方笔录证实为中兴公司人员),在宾馆破门而入,入室后,将现场唯一一名华为员工按翻在地,对室内设备等进行了拍照,并将该人打伤。
    酒店报警,海南警方正式立案——
    1、破坏他人财产,非法闯入(酒店为原告)
    中兴公司庭外和解,对酒店进行了赔偿。 结案。
    2、中兴公司控告华为进行无线干扰
    9月1日,海南省无线管理局正式出具书面材料,证实根据当天无线监控记录,无干扰发生
    同日,海南省电信公司正式出具书面材料,证实未发现无线干扰记录,并且无C网用户投诉
    证据不足,结案。
    3、华为公司员工指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目前,该华为员工仍在医院住院治疗,验伤结果为轻微损伤
    参与殴打的8名当事人,已被当地警方监控,(笔录后取保)

    此外,2008年年末,中国电信曾组织各C网供货厂家进行DO性能测试,广东电信研究院承担此项工作,测试期间,某日半夜时分,2人,翻墙入室,对华为公司设备进行拍照,调整等,后被监控录像发现,保安当场抓获,经证实,此二人为中兴公司员工,书面材料目前仍在中国电信广东研究院,华为公司存档。

    以上内容,均在社会公开可见,揣测的事情大家自己慢慢想吧。

  103. 雅各 于 2011-05-09 2:20 下午

    首席不要搅这趟浑水,不要对此发表任何评论

    双方马甲水军都太多了

    首席您就随便转个帖子就行了

    瓯了,到此为止

  104. 过客 于 2011-05-09 4:19 下午

    一是拿法律说事。二是打感情牌,就是心虚的表现。三不要转移话题,说H和Z官司的事情,你扯其他的没用。

  105. 过客 于 2011-05-09 4:22 下午

    mpc8240 ,这都是跟Z学的吧。写黑材料是Z的强项,尤其是上个世纪给父母官写信告H黑状,这可是深圳市委书记自己说出来的。法律哪去了,有委屈法庭上见

  106. 鄙视 于 2011-05-09 4:26 下午

    扯那么多干嘛,中兴的打手到处得瑟。有版主说了,中兴应该把给网络打手的钱发给员工提高福利,这比啥都强。“温良醇厚”的侯总,宁可给网络打手发钱也不给员工多发点,真替中兴的员工可怜。

  107. 陈怀临 于 2011-05-09 4:51 下午

    我目前还没有发现中年痴呆症的迹象。。。

    本是同源出,
    相煎勿太急。
    南国有中华,
    江湖需默契。

  108. GOV 于 2011-05-09 11:28 下午

    huawei和ZTE打成这样,可见通讯这个市场在萎缩,他家已经要靠掐架过日子了!还是努力创新把。互相抄袭,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不是长久之计

  109. ADIDDAS 于 2011-05-09 11:37 下午

    说明一件事:高技术不代表高智商,更不代表高品德,甚至有时候偏激的连普通人那点淳厚善良的小智慧都被泯灭了!
    能吵出结果吗?不能!
    法律会怎么处理?不知道!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等等,等情况在明朗的时候在发表观点?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掌握着真理吗?对真理连这点敬畏之心都没有,还好意思腆着脸说真理??

  110. Puppy 于 2011-05-10 12:28 上午

    大陆的两个油桶就不吵,但你看看油价呢

  111. guoke 于 2011-05-11 5:04 下午

    华为诉中兴在德国获胜 USB数据卡商标受保护

  112. kevin 于 2011-05-11 5:14 下午

    记得ZTE反诉华为商标无效。。。
    大意好比,你开了家餐馆,用KFC老爷爷的头像做logo卖炸鸭子,结果KFC来告你商标侵权。你反诉KFC,说全世界拿白胡子老头做logo的商标多了去了。你这商标是无效的。
    这不是明显打击衙门断案官的智商吗。。。

  113. 一条虫 于 2011-05-12 5:43 下午

    对,所以举证重点是那个logo老头到底是不是肯德基老头。如果不是就无效。

    很显然,这与智商无关而仅关乎逻辑。不然普通法陪审团不会来一票随机选择的法盲。

  114. 理客 于 2011-05-12 8:43 下午

    双方律师最大的用处就是说服法官:这两个长相相似的老头之间的差别到底是构成法律规定的差别还是不构成,这个差别越难判断,越能体现律师的技术能力。
    如果抛开法律的判断,从道德上,当事人自己心里很清楚自己在做这件事的时候是故意的还是不故意的,但是,在法庭上,更多的是根据利益来说话,而不管这些话是否真实。道德在利益面前的可靠性、法律能否保护道德,很难说。

  115. 肖容 于 2011-05-12 9:31 下午

    关键是,你自己都承认了那个logo老头就是KFC的老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3.一条虫 于 2011-05-12 5:43 下午
    对,所以举证重点是那个logo老头到底是不是肯德基老头。如果不是就无效。

    很显然,这与智商无关而仅关乎逻辑。不然普通法陪审团不会来一票随机选择的法盲。

  116. 一条虫 于 2011-05-13 4:58 上午

    不解楼上。虽然无关智商。。但是无法沟通也不行吧。

  117. guoke 于 2011-05-13 5:38 上午

    带ROHS标志的商标有很多,每个厂家都不一样,26非得模仿HUAWEI的,照猫画虎仿冒华为的数据卡,抄得过头了商标也一起抄下来,丢死人。还有更可气的是,中兴居然对外称早就不抄这个商标了;华为的回复则是4月份还有销售带侵权商标的数据卡,网站上也有。这就是没品啊,一屁两谎,还面不改色心不跳的。

  118. guoke 于 2011-05-13 5:43 上午

    5月11日有报道称,上述禁令于5月2日由德国汉堡法院颁布,根据禁令,中兴不得再在其USB数据卡上使用华为的涉诉注册商标,并禁止销售印有该商标的USB数据卡。

    对于10天之前已经取得的进展,华为并没有主动对外公布,但华为有关人士昨日(5月12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证实了该消息,“我们对中兴的诉讼确实取得了一些进展”。在这场商标和专利权的官司中,华为分别在德国、法国和匈牙利三地提起诉讼,华为相关人士透露,另外两个地区的诉讼暂时没有进展。

    昨日,中兴通讯分别发表声明和公告称,禁令并非正式判决。“所谓‘临时禁令’并非法院实体判决,此项禁令在华为向法院单方面申请后即可获得,仅属于诉讼前的临时救济措施,最终是否侵权,需要等待法院的实体判决。”

    但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指出,德国法院之所以能够迅速颁布禁令,或证明中兴确实存在侵权行为。

    华为也表示:“德国法院能够在华为提起诉讼后无需庭审就颁布禁令,而根据德国法律,需要在满足侵权事实清楚,且情况紧急的法定条件下才能做出这样的裁决,由此可见中兴的侵权行为满足法定条件。”

    除此之外,中兴在昨日的声明中还表示:“2009年7月14日,中兴通讯已经停止在数据卡产品使用上述临时禁令中所述的RoHS标识,而2009年11月4日华为才向欧盟提起相关商标申请,2010年5月27日获得欧盟审核通过。故此临时禁令对公司目前的业务不会产生影响。”

    对此,华为表示,今年4月在市面上发现中兴正在出售涉及诉讼的数据卡产品,且在中兴的官网上也发现数款数据卡产品均标有华为商标”。同时,华为还表示,希望中兴能够遵守生效的禁令,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调停无果谈判停止

    据了解,工信部已介入双方的矛盾,约谈华为董事陈黎芳,希望协调解决此事。但即使是工信部参与调停,也没能化解这对“同城兄弟”的矛盾,双方自去年11月开始的专利谈判也因此停止。华为方面态度依旧坚决。“对于我们企业来说,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知识产权诉讼案,而且,我们并不认为这是一件坏事,如果不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那么增大研发费用、拥有专利的一方反而会提高成本,失去市场。通过诉讼,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整个国家的信息产业,都是一个良性竞争的开端”,华为表示。

    双方进行了大半年的谈判也停止了。据了解,去年11月华为曾向中兴方面发函,希望能够对专利互换进行谈判,直到今年3月,双方已经谈过三轮,尽管没有完全达成一致,但是双方谈判还在友好的氛围中进行,此前最后一轮会谈中,双方还约定5月10日作为下一次会谈的时间。

    华为和中兴双方都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证实,双方没能在3天前如约谈判。“双方原定于10号进行谈判,但是华为已经在4月28日,即劳动节放假前一天单方面、未告知的情况下提起起诉,因此原定的谈判自动终止”,中兴认为,正是华为的诉讼中止了谈判。华为方面则表示,“我们希望能够将专利诉讼解决后再坐下来谈”。

    双方是否真的没有机会和解了?或许并非如此,在前不久华为和摩托罗拉的案件中,华为在美国起诉摩托罗拉,认为摩托罗拉向诺基亚西门子网络出售总价值约12亿美元的大部分无线网络基础设施资产,导致华为的知识产权被不正当地转移;2月底,美国当地法院同样颁布了禁令,禁止摩托罗拉转移相关保密信息;但是在今年4月,摩托罗拉向华为支付专利赔款后,双方和解。

    依照先例来看,在禁令颁布之后,双方依旧有机会和解。但不同的是,华为和摩托罗拉的关系中,竞争与合作并存。自2000年起,摩托罗拉陆续从华为采购了价值8.8亿美元的核心网和无线接入技术,而华为和中兴之间更多的是竞争。

    双方对诉讼的态度也都显得十分坚决。有报道称,华为选择的快速诉讼程序,没有听取中兴的辩诉。“我不清楚诉讼的细节,但是华为这一次态度却是比较坚决,因为如果侵权的事情得不到解决的话,还是会继续困扰我们”,华为表示。

    对此,中兴有关负责人在回复记者的邮件中称:“首先,根据双方专利权的实际情况,进行交叉式授权谈判,是中兴通讯与任何业内厂商合作的基本立场;第二,中兴通讯尊重其他厂商知识产权的同时,也绝对需要其他厂商尊重中兴通讯的知识产权;第三,如果不能满足前述两点,愿意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合法途径以战求和。”

  119. guoke 于 2011-05-13 5:44 上午

    华为也表示:“德国法院能够在华为提起诉讼后无需庭审就颁布禁令,而根据德国法律,需要在满足侵权事实清楚,且情况紧急的法定条件下才能做出这样的裁决,由此可见中兴的侵权行为满足法定条件。”

    除此之外,中兴在昨日的声明中还表示:“2009年7月14日,中兴通讯已经停止在数据卡产品使用上述临时禁令中所述的RoHS标识,而2009年11月4日华为才向欧盟提起相关商标申请,2010年5月27日获得欧盟审核通过。故此临时禁令对公司目前的业务不会产生影响。”

    对此,华为表示,今年4月在市面上发现中兴正在出售涉及诉讼的数据卡产品,且在中兴的官网上也发现数款数据卡产品均标有华为商标”。同时,华为还表示,希望中兴能够遵守生效的禁令,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120. 肖容 于 2011-05-13 10:49 下午

    to 115楼,这还真有关你的智商了。你是不是哪儿去借点儿IQ啊?
    哥们就费点儿神解释一下吧:

    112.kevin 于 2011-05-11 5:14 下午
    记得ZTE反诉华为商标无效。。。
    大意好比,你开了家餐馆,用KFC老爷爷的头像做logo卖炸鸭子,结果KFC来告你商标侵权。你反诉KFC,说全世界拿白胡子老头做logo的商标多了去了。你这商标是无效的。
    这不是明显打击衙门断案官的智商吗。。。
    113.一条虫 于 2011-05-12 5:43 下午
    对,所以举证重点是那个logo老头到底是不是肯德基老头。如果不是就无效。
    很显然,这与智商无关而仅关乎逻辑。不然普通法陪审团不会来一票随机选择的法盲。

    以上述对话为例,“你”是ZTE,KFC是HW,“你开餐馆”是ZTE出的数据卡,“KFC老爷爷的头像”是HW数据卡上的ROSH标志。还不明白?
    一条虫说,“举证的重点是那个logo老头到底是不是肯德基老头”,但是“你”早就承认了用的老头就是肯德基的老头,然后“你”要求商标无效。现实中,就是ZTE已经承认了使用了HW的那个ROSH(不管是什么时间,为什么用的),然后在欧洲去投诉要求HW的那个商标无效。

    还不理解么?你智商真的没问题?

  121. 一条虫 于 2011-05-14 1:10 上午

    果然欠智商,而且还偏执。偶不过和kevin讨论关于logo方面法律可能的涉及的部分与直观事实无关,并且由接下来的理客补充。你能无中生有这么多新鲜内容。

    那点狗血的两家事务我真的不感兴趣。跟当年Eritrean–Ethiopian War一样,拿着高级装备打一场二战水平的仗。还tm得瑟

  122. ADIDDAS 于 2011-05-14 12:00 下午

    本以为法律层面有点初步的结果后,能消停一下,没想到掐的更狠了!
    大家也都不是H或Z的官方代表,想要主张的无非一个’理’字,而非’利’字.
    既然如此,我只想提醒各位看官一句话,原话是英国的上说的:我们不能让上帝站在我们一边,我们只能选择站到上帝那一边!
    “智足以文过饰非,辨足以拒谏塞议”是个十足的蠢事,牛B如商纣王或隋炀帝者,最终也不过因此落得千秋骂名,我等凡夫俗子何必呢!

  123. hh 于 2011-05-15 2:20 上午

    Puppy 于 2011-05-10 12:28 上午

    大陆的两个油桶就不吵,但你看看油价呢

    ======================

    流血冲突都闹过

  124. 肖容 于 2011-05-15 6:33 下午

    你赶紧去借些智商吧。你和kevin讨论法律问题,先看清楚kevin列的前提和背景:“你开了家餐馆,用KFC老爷爷的头像做logo卖炸鸭子?”,你还SB呵呵的说什么“所以举证重点是那个logo老头到底是不是肯德基老头”,“你“都承认用了KFC的头像了,还举证个屁呀!
    不说你丫脑残已经是很客气了。

  125. 一条虫 于 2011-05-16 6:18 下午

    二B。

  126. 我爱一条才 于 2011-05-16 9:45 下午

    120楼真经典,的确115楼需要补点智商了

    2B,哈哈

  127. kevin 于 2011-05-17 9:56 上午

    弯曲有一bug,有些楼被系统雪藏(审查)了。导致不同人看到的楼号可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