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的你–>同窗的你
作者 陈怀临 | 2011-05-14 20:15 | 类型 行业动感 | 11条用户评论 »
还记得第一次听《同桌的你》的时候,禁不住泪流满面;也同时知道了高晓松同学。 同学的情谊基本上就仅次与家人了。也是作为社会人在社会上混的重要Social Circle的部分。 这几天,高晓松同学有点背。喝酒驾驶被抓了。而且据说是刚好5月1日,刚刚整的法律,喝酒驾驶算刑事犯罪。。。 一些相关报道如下: 此外,北京“醉驾被刑拘”第一人李俊杰案也在5月17日下午两点开庭审理。有关法律人士称,同属“醉驾入刑”案,高晓松和李俊杰将同样面临1至6个月的拘役,所不同的是,高晓松因酒驾致4车追尾、3人受伤,且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酒驾”标准3倍,情节不能算轻微,面临处罚可能会比李俊杰更重一些。 今天与几个哥们吃饭,大家开玩笑,说晓松同学是否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写一个《同窗的你》? 大家都注意,不要喝酒开车。算一个rule吧。毕竟还是安全重要。 | |
雁过留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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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艺术家,音乐家都会体验生活的,首席这个调侃不错。出新品记得通知大伙。
这种新闻也上 弯曲,有点乱。。。。。。。
一直都比较反感 演艺界的人士。。。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喝的是啤滴白滴?明天你是否会后悔,视法律如同儿戏,歌迷们都不敢相信,醉酒后肇事的你……我也是偶然翻微博,才知道的确是你……谁灌醉才华横溢的你,谁让你放纵自己,谁让你不尊重法律,谁给你穿上囚衣……
同样是搞音乐的,人高晓松撞完人就不捅人,肃然起敬!
群众纷纷是在夸人吗:)
《同桌的你》是一首好歌,旋律动人歌词上口。不知道是酒后兴致大发的产物,还是头脑清醒,深思熟虑的产物?
高晓松同学大概是太郁闷了,醉酒驾驶,我看来他几乎是不想活了。
我从技术角度来讨论一下这个事情。
我们写代码的时候,是否头脑清醒?
我们做验证测试的时候,是否禁止喝酒?严禁醉酒设计?
没有的。我们的管理层按照“人×月”来计算工作量,我们的开发人员等待“灵感”来设计。
谁知道那个天天熬夜坐在电脑前面的人,脑袋里面在想什么东西?
我要大声疾呼:醉酒的人必须就地睡觉,包括程序员。这样我们很多人周一上班的时候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在办公室睡觉了。
真实的《同桌的你》——老狼的爱人是个互联网精英,也是从大宋去的大辽,然后为了爱情从好好的大辽国辞职回到大宋。而且还在大辽国的知名互联网搜索引擎公司工作过。是个干活不要命的好姐姐啊!
估计首席在大辽的互联网中国人圈子里打听打听还是能够打听到的,据说当年在大辽国的某公司做的职位还是蛮高的。
喝酒驾车,高童靴没有必要的。
这次马失前提。
《同窗的你》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