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怀临 | 2012-09-03 15:07 | 类型 行业动感 | 18条用户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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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鸿祎谈互联网反垄断”有18个回复
360可以杀3721吗?
强盗骂小偷不道德。呵
回楼上,还真可以……
坐等3722杀360
其实不能说是反垄断,应该是反对利用垄断来扼杀初创公司和新技术的发展。
说的挺对
周鸿祎在里面提到一句,腾讯的广告类似电视里面的插播广告,360做的QQ保镖就是把这些广告屏蔽掉,提升用户体验,这句话真就够不要脸的了,你做个屏蔽电视频道广告的设备试试,或者去报社把人家报纸上的广告涂了试试。
QQ和360都是当前互联网生态环境的两个祸害,当然两个祸害互掐比一个祸害垄断要强。
他进哪个行业,哪个行业就会被毁掉。
呵呵,也没有吧,他也失败过,例如他思考了半年的手机二道贩子生意。。。
周鸿祎和史玉柱是类似的,所有精英在成就自己伟大或者不伟大的事业的时候一定要忽悠和利用傻群众,不同之处只是忽悠的比例和方式,每个打工仔仔细想想你讨厌或者钦佩的boss,是否如此?纵使乔帮主,任教主,毛主席… 如果你自忖不能有此能力,那么好好打好你分工,平平静静过一生,也未必就不能欣赏云起花落的人生。
to 7楼isvk
“周鸿祎在里面提到一句,腾讯的广告类似电视里面的插播广告,360做的QQ保镖就是把这些广告屏蔽掉,提升用户体验,这句话真就够不要脸的了,你做个屏蔽电视频道广告的设备试试,或者去报社把人家报纸上的广告涂了试试。”
做一个机顶盒,能识别电视广告并自动屏蔽(比如改成动画片),我觉得没问题啊,又不是在信号源直接屏蔽导致所有用户看不到广告,又没有强制用户用这个机顶盒,选择权在用户。
报纸这个比喻不合适,直接从源头上涂改人家报纸是不行的,假设做个眼镜自动识别并屏蔽为啥不行?
我觉得360屏蔽QQ广告没有任何问题,只要不是修改QQ程序就行,用不用360的QQ保镖是用户的事儿,所以腾讯才只能逼用户做二选一
如果放开道德,那么就是法律问题:法不禁止即自由。 首先是用户合同是否允许过滤?然后是是否允许中间截取修改的问题?再后是否允许针对特定媒体过滤? 比如浏览器屏蔽广告,其本身并不针对特定ICP,而只针对通用的类型,那么可能可以说是没有问题,至少目前事实是这样。但是如果你针对特定ICP做处理,那么是否合法就可能是个问题。并且,如果某个人自己个人主动去屏蔽,包括做一个自动工具只屏蔽特定ICP,可能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传播出去这个工具被广泛用于对特定ICP的屏蔽,就可能涉及到法律问题。 法律问题的本质是守护公平,所以法律/正义女神提了一杆天平。但公平本身是没法用大陆法系100%定义的,这就是大洋法系有优势的地方,如果一个社会中陪审团制度是最合适的保证公平的,那么是就能更好的弥补法律条文不足而被坏人钻漏洞的可能
to 11楼: 其实在周鸿祎说这句话之前我是没有这样的观点的,恰恰是他作的这个比方让我想到了这个问题。正如理客所说的,对通用类型处理我感觉没有问题,但是针对特定应用,特别是作为商业公司针对行业内的竞争对手,这个就很有争议了。
to 理客:
大陆法系 + 刑不上大夫 + 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
周鸿伟说腾讯的都对 解释自己的全错 有文化的流氓。呵呵
最近上tektalk,眼睛有点花,广告有点闪眼,hillstone的广告倒是比较舒服,广告嘛还是静态的比较好。
说回来,360就是流氓软件出身,QQ嘛,看什么流行,就做什么,越做越大,垄断是肯定的了。 有360对着干,是好事,不过也不用期待大陆法系会有所做为,现在摆明了是欺软怕硬,代购都能判11年,杀人却只判9年。QQ家底厚,360搞这么一下,也就是吸引一下眼球。
说实际的,要是QQ也做一下小微波图片浏览器,首席也别想活了,这才是要害。
打破垄断这是对的,这是好的,但是别耍流氓,别盗取用户隐私啊。。。 从来不用360……
周一直对已经通过QQ/taobao/baidu做了中国IT江湖大佬的二马一李真心的不服,而对搜狐的张朝阳根本就看不起,自以为才高过他们八斗,只是命不好才被做了流氓,所以一直在找机会扳局“报复”,为达到自己伟大的目的,周的道德底线不断下降到法律边缘,早期的免费杀毒杀流氓,80%还是道德的,而到了3Q大战,就到了60%,的到3B,就跌道了40%,如果按照H董事长的小胜靠智大胜在德理论,周若不改此性,360成不了大事。曾国藩死前禁止儿孙辈再领兵,玩术不是问题,但要给道留个底线,合理的底线才能真正完成伟大的事,而底线太低漏了蛋蛋,可以做出点大事,但永远做不成伟大的事。
360可以杀3721吗?
强盗骂小偷不道德。呵
回楼上,还真可以……
坐等3722杀360
其实不能说是反垄断,应该是反对利用垄断来扼杀初创公司和新技术的发展。
说的挺对
周鸿祎在里面提到一句,腾讯的广告类似电视里面的插播广告,360做的QQ保镖就是把这些广告屏蔽掉,提升用户体验,这句话真就够不要脸的了,你做个屏蔽电视频道广告的设备试试,或者去报社把人家报纸上的广告涂了试试。
QQ和360都是当前互联网生态环境的两个祸害,当然两个祸害互掐比一个祸害垄断要强。
他进哪个行业,哪个行业就会被毁掉。
呵呵,也没有吧,他也失败过,例如他思考了半年的手机二道贩子生意。。。
周鸿祎和史玉柱是类似的,所有精英在成就自己伟大或者不伟大的事业的时候一定要忽悠和利用傻群众,不同之处只是忽悠的比例和方式,每个打工仔仔细想想你讨厌或者钦佩的boss,是否如此?纵使乔帮主,任教主,毛主席… 如果你自忖不能有此能力,那么好好打好你分工,平平静静过一生,也未必就不能欣赏云起花落的人生。
to 7楼isvk
“周鸿祎在里面提到一句,腾讯的广告类似电视里面的插播广告,360做的QQ保镖就是把这些广告屏蔽掉,提升用户体验,这句话真就够不要脸的了,你做个屏蔽电视频道广告的设备试试,或者去报社把人家报纸上的广告涂了试试。”
做一个机顶盒,能识别电视广告并自动屏蔽(比如改成动画片),我觉得没问题啊,又不是在信号源直接屏蔽导致所有用户看不到广告,又没有强制用户用这个机顶盒,选择权在用户。
报纸这个比喻不合适,直接从源头上涂改人家报纸是不行的,假设做个眼镜自动识别并屏蔽为啥不行?
我觉得360屏蔽QQ广告没有任何问题,只要不是修改QQ程序就行,用不用360的QQ保镖是用户的事儿,所以腾讯才只能逼用户做二选一
如果放开道德,那么就是法律问题:法不禁止即自由。
首先是用户合同是否允许过滤?然后是是否允许中间截取修改的问题?再后是否允许针对特定媒体过滤?
比如浏览器屏蔽广告,其本身并不针对特定ICP,而只针对通用的类型,那么可能可以说是没有问题,至少目前事实是这样。但是如果你针对特定ICP做处理,那么是否合法就可能是个问题。并且,如果某个人自己个人主动去屏蔽,包括做一个自动工具只屏蔽特定ICP,可能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传播出去这个工具被广泛用于对特定ICP的屏蔽,就可能涉及到法律问题。
法律问题的本质是守护公平,所以法律/正义女神提了一杆天平。但公平本身是没法用大陆法系100%定义的,这就是大洋法系有优势的地方,如果一个社会中陪审团制度是最合适的保证公平的,那么是就能更好的弥补法律条文不足而被坏人钻漏洞的可能
to 11楼:
其实在周鸿祎说这句话之前我是没有这样的观点的,恰恰是他作的这个比方让我想到了这个问题。正如理客所说的,对通用类型处理我感觉没有问题,但是针对特定应用,特别是作为商业公司针对行业内的竞争对手,这个就很有争议了。
to 理客:
大陆法系 + 刑不上大夫 + 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
周鸿伟说腾讯的都对
解释自己的全错
有文化的流氓。呵呵
最近上tektalk,眼睛有点花,广告有点闪眼,hillstone的广告倒是比较舒服,广告嘛还是静态的比较好。
说回来,360就是流氓软件出身,QQ嘛,看什么流行,就做什么,越做越大,垄断是肯定的了。 有360对着干,是好事,不过也不用期待大陆法系会有所做为,现在摆明了是欺软怕硬,代购都能判11年,杀人却只判9年。QQ家底厚,360搞这么一下,也就是吸引一下眼球。
说实际的,要是QQ也做一下小微波图片浏览器,首席也别想活了,这才是要害。
打破垄断这是对的,这是好的,但是别耍流氓,别盗取用户隐私啊。。。
从来不用360……
周一直对已经通过QQ/taobao/baidu做了中国IT江湖大佬的二马一李真心的不服,而对搜狐的张朝阳根本就看不起,自以为才高过他们八斗,只是命不好才被做了流氓,所以一直在找机会扳局“报复”,为达到自己伟大的目的,周的道德底线不断下降到法律边缘,早期的免费杀毒杀流氓,80%还是道德的,而到了3Q大战,就到了60%,的到3B,就跌道了40%,如果按照H董事长的小胜靠智大胜在德理论,周若不改此性,360成不了大事。曾国藩死前禁止儿孙辈再领兵,玩术不是问题,但要给道留个底线,合理的底线才能真正完成伟大的事,而底线太低漏了蛋蛋,可以做出点大事,但永远做不成伟大的事。